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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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应当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扣押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
1、村民是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前入户的,可以享有土地征收补偿。征收补偿由全体村民决定如何分配。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