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的违约金,首先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约定的。 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具体而言,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因此房屋买卖双方要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违约金,才能充分保障己方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迟延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支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以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