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合同是否构成重大误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商事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并在诉讼中举证证明自己构成重大误解,所以,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最终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 当事人举证自己构成重大误解,一般证明如下几个问题: (1)误解是因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 (2)当事人的误解必须是要对行为的主要内容构成重大误解。对订约动机的判断错误不应构成重大误解。误解必须是对行为的内容发生误解,并导致了行为的做出;同时,误解还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既要考虑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几个方面的因素,又要考虑因此给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后果。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行为一旦生效,将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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