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的效力具体如下: 1、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
合同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按照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租房合同一式两份只签一份的也有效。法律没有规定租赁合同必须签订两份,更没有规定如果有一份没有当事人签字的,会影响另一方的效力,导致另一方失效。只要合同是具有完全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