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 4、租赁期限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 6、租赁物的维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3、明确房屋的使用
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物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或者房屋在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