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义务的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在遗嘱中附随了一定的义务,遗嘱继承人需要履行所附的义务后才能继承遗产的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所附义务不得超过受遗赠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且遗嘱中所附的条件或义务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善良风俗,并且所附的义务应有实质意义,否则将视义务不存在或者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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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内容可以是遗赠的。代书遗嘱一般指的是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内容的一种遗嘱。且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
1、申请。立遗嘱的老人亲自前往公证机关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主要审查遗嘱人是
一、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