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劳动争议适用于仲裁前置,经仲裁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两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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