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注册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1、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可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到生产经营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我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既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又未在我市参保的,其招用的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由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鉴定,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我市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如何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新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提供参保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法人代码证及复印件,并填报《单位参保农民工花名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工伤费率后,即可在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从缴费次日起就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4、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或参保后停止缴费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其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待遇支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派出所可以开具户籍证明,不给开居住证明。 2、居住证明,你可以到所属的社区或者村委开具。如果有必要,可以由派出所加注意见,加盖印章。 3、居住证明在哪里开 居住证明分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
1、讨要农民工的工资,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 2、该部门受理对单位劳动违法行为的投诉,因此农民工可以及时去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3、逾期不付的,责令其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