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3、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地籍图原件。 4、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
对公房无购房资格而出资以有购房资格人名义参加房改并登记在有购房资格人名下的房改房,应认定归参加房改的产权登记人所有。房改房出售对象仅限于特定对象,不具有房改资格的
1、有。 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