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需要以下这些程序: (一)申请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要注意的是:离过婚的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材料。 (三)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一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通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或发生法定情形,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
对公房无购房资格而出资以有购房资格人名义参加房改并登记在有购房资格人名下的房改房,应认定归参加房改的产权登记人所有。房改房出售对象仅限于特定对象,不具有房改资格的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