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们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你可以先到人事部门去索要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他不给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离开,理由:他不给你一份劳动合同,说明他跟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是有问题的,不想让你发现,对于这种情况,等你工作一段时间以后再发现对你本身取证是不利的。 如果说因为这个事情闹到劳动部门,你是没有任何赔偿,因为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罚款或者赔偿的规定,劳动部门只是会勒令公司把合同给你一份,但是那个时候你已经得罪公司了,还是要走。 意见供参考。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原则上,前后名称的主体单位对于责权利是承接状态、涉及职工的本单位工龄是连续认可的,这种情况公司名称变更,法人单位主体不变更,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公
工厂不给签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