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不要费用的,回答这个问题的楼下估计没有什么实务经验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
1、临时工也要签劳动合同; 2、特殊的职业要有岗前培训; 3、自用工之日起,就成立劳动关系,工期不是可长可短。 临时工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雇佣关系,公司要承担残疾赔
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