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职工工伤由单位赔偿吗?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吗
除下列费用由公司赔偿外,其他费用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治疗工伤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第四十五条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有关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伤赔偿的期限
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能力第四十六条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存:50年。
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等等。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给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话,公司只需要赔偿一部分;但是如果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公司支付,比如医疗费、交通和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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