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民法典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所以有条件登记,也不愿意去登记。 承认事实婚姻,不等于鼓励不登记。所以,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不应该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则,要登记何用。 有鉴于此,法律对事实婚姻的保护,应当是有限的,以促使那些不愿登记的人,早日登记,以维护婚姻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事实婚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事实婚姻离婚的方式要求,首先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补办婚姻登记,补办婚姻登记后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形成事实婚姻,可以向法院起
构成事实婚姻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以配偶身份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能构成事实婚
有孩子不一定能判定为事实婚姻,具体是否判定为事实婚姻应看是否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1994年2月1日以前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的; 2、双方达到了法定的结婚条件: (1)双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