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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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私下约定赠与的,属于买卖关系,可要求子女支付购房款 律师解答 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既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1、劳动者的政审档案里缺少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部门要一份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标注好复印件来源然后加盖印章留存,就可以添加到政审档案中。 2、法律依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