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只要是已方享有权利,而对方承担义务,则合同对已方无疑是有利的,但这又似乎违反了公平的原则。其实,在拟定合同文本过程中,条文体现公平、诚信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对双方而言才是最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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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1、“半年后甲方突然说不给乙方用该场地。理由是乙方没有交保证金,”——合同是有效的。甲方的理由也不成立,双方已经以行为变更了协议,且时间又已过了半年。 2、按合同办事。
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