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下情况下是禁止结婚的: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 2、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一方或双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续的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4、其他情况。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1)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三、《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可以。 1、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2、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
没有特别约定的是共同财产。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给的嫁妆,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真实年龄女方已满二十周岁或者男方已满二十二周岁的,那么可以去婚姻登记申请补办结婚证。如果真实年龄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那么婚姻是无效的。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