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 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公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 2)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 3)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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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他人是可以代签的,但是需要有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