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和婚前财产有关,婚前财产除非另有约定,一般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可以在去世后直接作为该方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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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再婚婚前财产公证:夫妻财产公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种形式,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既婚前财产公证是指
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配原则如下: 1.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互助团结、权利义务相一致和对未成年人或生活困难的继承人给予照顾的原则。 4.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