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应当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应该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规范的离婚协议应涉及并包含以下十条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3、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4、共同债权
不可以减除。婚内共同贷款利息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就这共同贷款利息的债务是夫妻双方应该各承担一半。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如果有以下情形可以缺席判决: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