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劳动关系的确定是:借调到其他公司但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按照以前的情形处理。借调到其他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认定劳动者解除与前公司的劳动关系,变更为现公司的劳动关系认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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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伤害,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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