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劳动纠纷律师针对关于法律规定工伤后工资怎么发放?的法律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法律规定工伤后工资怎么发放?
1、法律第九十九条规定工伤后工资应当是按月来发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放的。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第三十条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第十条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第一百零三条,经设区的市级劳动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鉴定后一年工资是否会发放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满,不需要继续休养的,应当复工,不复工没有工资;需要继续治疗休养的,提交治疗工伤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安不低于病假工资标准支付生活津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第八十二条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害,经过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后,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责赔付了,至于原来的工资待遇,在停工留薪期是照常发放的,也就是需要按月来及时的发放。否则就是按照一种违法行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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