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一般不适用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杀错人不属于杀人未遂。杀错人属于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开始实施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没有得逞,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由于
当事人犯强奸罪之后,可以自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是第一次被讯问的时候委托辩护律师,在委托律师的时候,可以自行委托,也可以让家属代为委托,当然,如果犯罪行为人没有委托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