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抢劫犯罪六个月没有判刑仍然属于刑事诉讼法的法定期限。 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人民法院判刑需要经过的程序和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可以的,凡是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的案件都是公开审理的),理论上都可以去旁听,只要带着身份证在开庭前去法院就可以了。公开审理的案
嫌疑人逮捕后二审要在一审判决之后三个月内开庭。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上诉中开庭时间,由主审法官决定,只要在法
收到法院民事起诉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一般也要分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如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