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刑事自诉案件: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 (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 (三)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四)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除外; (五)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六)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虐待案; (七)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遗弃案; (八)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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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前有一日,表妹卫某某配偶卫某某由于毒品案被公安机关抓走了。表妹卫某某看到卫某某放在屋里的一部手机里有一部分包含卫某某毒品案的资料。之后表妹卫某某将卫某某手机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
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所以说检察院不批捕还是会进行公诉。 法律依据: 《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