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资深律师回答咨询吗?我想了解一个涉及五层小楼物件掉下损害责任纠纷的案子,请抽时间帮忙剖析一下,多谢。去年的时候我大哥在路过某五层小楼的时候,忽然从五层小楼外墙上掉下一块小水泥块,将我大哥的头砸伤了,去医院医疗支付26090元,在我们申请该五层小楼的物业单位赔偿时,该物业单位以其不是五层小楼的权利人为理由不赔,律师请帮助解答一下,五层小楼的物业单位应该承担费用吗?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单位作为五层小楼的管理人,应承担费用。
律师解答
物业单位作为该五层小楼的管理人,假定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是需要承担费用的,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请问律师,我们是一家机电安装公司,在好多乡镇有活,其中在昌平区的一个活,我们包给王某,有一名电器类设备维修工是王某聘的,劳务费报酬由王某偿还,我机电安装公司压根不了解这个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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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18年我买入了一辆反铲挖掘机,平时包揽一些拆迁老房子的项目。前不久有一个朋友邀帮他拆迁他的老房子,谈好价格为1400元/天。在拆迁的时候,由于一段墙体反铲挖掘机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