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权利能力会受到公司法等民事特别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自身性质的限制。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包括以下方面: 1、经营范围的限制。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确实需要增加或变更经营项目,应首先依法修改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公司擅自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公司设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如果已经注销完毕了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并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到时候自己当然就没有办法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了,如果说在这个注销期间还没有完成清算的话,那么就可以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