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需要提交的证据有: 1、应查明双方当事人具体信息;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至少一种);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此,没到履行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留
债务人向原公司清偿无效,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而言,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对债务人而言,在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后,
在有多个债务的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债务人进行债务的偿还,也可以向全部的债务人索要债务。法律规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