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发了收楼通知书但房不合格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拒绝收房,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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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调解后没有解决问题的,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或者向法院提出请求,由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
开发商违反销售广告的承诺要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的宣传公告为要约邀请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当被视为要约时即具有法律效力,违反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