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自2015年开始,我就租了一块土地用于种植核桃树,一直是用相邻处水渠的水浇灌。然而前不久我在巡检中发现核桃树大范围死亡,经政府相关部门查实,查出上游的一个化工园区将不符合标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到相邻处的水渠,经检验,我核桃树大范围死亡与河水被污染有联系,然而化工园区不赔,原因是我未获得取水许可证,是违法的,律师请帮助解答一下,对方是否可以以未获得取水许可证为借口不赔?
律师解答
对方的借口属于无效抗辩,和环境污染侵权损害争议不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审判机关应该不会采纳该辩解。
律师解答
你未获得取水许可证与化工园区排放工业废水导致你的利益损失没有任何关联,不具有关联性,不能成为借口。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曹某为了向曹某要欠款,雇年纪大的老头在曹某家门口,以贴大字报等方法滋扰曹某家人4天,严重打扰到曹某家人与居民通行和居住,强制使曹某给欠款。后来估计是因为居民匿名举报,曹某
你好,我表哥由于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被带到公安局了,现被带走放在石景山看守所,他的违法所得大约在1258万左右,但是他的违法所得被他投入到他所在的和投资有关的公司了,也从未没有
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活动。公职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