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属于企业的重大事项,应该通过债权人会议决议。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和登记;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终结;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