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中关于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是: 1.地域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原则上,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
1、移动性 动产是可以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不动产是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个别性 动产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个别性,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动产都是有独特性、异质性、独一
我2017年买的双井街道一套房儿,买的时刻我们家已拥有两套了,因为该房儿没大产权,我也不在乎,前不久上面发书面通知说可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但仅限下原本房东的姓名,我怕下原本房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