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3.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4.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话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 5.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债权人到法院起诉后由人民法院判决还钱,债务人拒不还钱,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坐牢。 2、借钱不还型诈骗。 3、信用卡逾期不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
以下情况下劳动者能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