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业主后交费后,就算业主一直未装修居住,也应当交纳物业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业主的所有权是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共同管理权。 业主该尽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监视居住是不变期限,不可以延期。法律明确规定期限是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