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如下: 1.调解原则。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 2.及时处理原则。要求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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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会判多久,可以撤案么。我舅舅是一个某大型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他启用公司的名义和工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书,为一个个人公司做保证。发放
您好,2018年,我的舅在一个上市公司担当法定代表人。其间他以企业名义,为显明不具有了偿能力的一个有限公司进行担保,金额可能15464920。后来,他被派出所的人逮捕了。传闻说是因他
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责任原则是: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