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费用偿还请求权。 2.意定报酬请求权。 3.拾得人的遗失物留置权。 义务如下: 1.报告义务: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保管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返还义务:遗失物权利人享有遗失物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好,涉及失业保险问题被劳动仲裁仲裁不归仲裁管辖该怎么主张权利?事情是这样的,前不久我找工作进入丰台的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担任测试工程师。2个月前,因网络科技公司收益减少,
律师您好,年前的时候我带着我外甥去某旅游区旅游,该旅游区有游览船服务,我和我外甥购得了船票后上了游览船,该游览船由旅游区的管理人员开,在靠码头时,因为旅游区的管理人员的大意
保险公司没有尽提醒义务导致我没有按约定缴保费能返还保险费用么?
律师忙么,民法典生效后,想请问一下个小案件。我在2013年6月跟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投保重疾保险,约定缴保费20年。在这之后我在2020年发生保险事故需要理赔时,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