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未登记设立的公司经理收受财物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不能简单的进行定论,首先要区分未登记设立的公司性质及经理的身份性质。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
犯罪中止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
可以辩护,但是知道是犯罪还进行违法犯罪的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集资诈骗的员工会怎么处理,要根据该员工参与的程度来判断:如果该员工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集资诈骗罪,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