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股权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第一,从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让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二,提供有关股权变更的股东会表决,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此处切记要加盖公司公章; 第三,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四,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这里要注意,必须要与原件核对无误才行;向外人转让股权的,需要提交新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五,负责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也就是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样需要与原件核对无误; 第六,股权转让协议,需要转让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于股权变更有特殊规定的,那还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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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根据《
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 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地址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2.个人收入证明或资产状况证明。 3.抵押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