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2、合伙企业,一般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的企业,合伙人共同分享企业所得,并对营业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它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其特点是规模小,资本需要量较小。 3、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就有很多的优点,主要是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同时,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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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时间就是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是你实际缴纳资金的时间。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由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不可以作为股东出资。 根据相关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权来源于特许人对于被特许人的授权,当特许人或被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作为出资转移到公司名下时,必须会引起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