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15年我建立了一个勘察公司,我是主要股东,营业期与北京门头沟的一个厂家签署了一份测量协议,合同价格为40万元,我们已经全部完成了协议内容,但还有 27%的合同价格对方好多天未付款。我的公司已经不干了了,律师请帮助解答一下,我作为主要股东还能通过法院讨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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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保证人,给一个郎某的借款提供担保,拥有协议合同书,也拥有借款协议合同书,之后郎某于债权人处取得9764864,之后郎某只偿还欠款了二分之一,剩下的二分之一都是我公司返还的,
2017年10月,我跟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了合同书,承诺我购入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首都机场地区的老破小,总金额16913643,预付定金4890920已支付了,我才发觉案涉老破小已被突然
律师请问一下,年前的时候,我的一个老乡临时需要一个司机,就让我去帮忙一下,说好发给我2000元,我就去驾驶他的乘用车了。但是在立交桥下与一辆后八轮产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我轻伤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