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收养行为,我县日前启用了全国收养登记管理系统。该系统启用之后,我县收养登记系统正式与国家收养登记系统实现全国联网。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审查收养人条件,维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工作达到新水平。今年以来,我县已办理30对收养登记。目前,这些收养登记人信息已全部进入全国收养登记系统。我县收养登记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后,收养人想收养儿童,必须要将收养人、被收养人的信息输入到收养登记系统中,信息录入成功,才能办理户籍等证件。该系统的启用将有助于解决私自收养、隐瞒生育等问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三
关于事实形成收养关系上户籍的方式是: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