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 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 ,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指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人们生活比较频繁的地方,如商店、车站等。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公共场所就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场所,它不仅包括人员集中,人们活动频繁的地方,还应包括人员分散,人们活动不多和不经常活动的地方。如小街、荒郊等,人们可以在那里从事生产、工作、休息等活动,自由往来而不属私人所有,这也应属于公共场所。 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首先,由交警部门主持调解,若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则赔偿走人;若调解无效,则进入第二步,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复议,拿到事故认定书后双方仍可和解,若和解不成进入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则是简单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
一、在网上查询:登录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找到机动车违法查询栏目,输入机动车车牌号和车辆识别码(机动车发动机号后6位),就会显示这辆机动车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