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 2、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生育医学证明》(上海市生育需提供); 4、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病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生育需提供); 5、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需提供); 6、实名制结算账户卡; 7、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备注】: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其中之一。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计划内生育; 2、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 3、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生育保险报销费用由单位承担。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
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
一、办理条件: 1、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夫妻;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 二、办理流程: 1、具体办理地点: ⑴与单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