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治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上时,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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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的规定,一般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伤认定后再补足。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
工伤期间,劳动者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按照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
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