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的国企资产重组法律依据是这样的:股权转让法律法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5月27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12月31日)、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8月25日)、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2002年7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2003年11月30日)等等。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你问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需要:受理重组申请材料后的一般程序为: 1、提出反馈意见,即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回答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2、回复反馈意见(30天内回复) 3、再次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
因主合同(即正式买卖合同)尚未成立,作为从合同的认购书根本就无效。那么审判实践中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呢?司法实践中普遍性的做法是倾向于采用肯定观点的,认为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