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的情形如下: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
交强险责任免除的情形主要有因投保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者,停业,停产等造成的损失,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