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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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传达书样版的规定是×××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供准许撤回申请时用) (××××)××法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如是法人或基他组织的,
我是贵州人,我母亲是再婚,该爸爸完全不是我的有血缘的父亲。我是北京户口,我母亲退休后我把她的外市户口迁入北京。目前我名义下已有一套公寓,我想要接着购入一套,教唆我母亲购
我是安徽人,我有一个疑惑想要咨询一下,我于2016年1月陆续开始在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岗,任职期间,我和单位同事具体是因为琐碎的事起了争执,我有磕伤。之后我去家附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