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与行政复议应当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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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通常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中,由该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举证责任。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为行政机关作为强势一方更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登记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 (二)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出
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的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