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情况想要问询一下,我在学习法考知识,想了解一下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假如某A作为主管人员,聘用期间,借着其职权方便,将四万假钞中的34600元前前后后混入该机构现金库里,换相同金额的真钱。事情发生后退回全部赃款。请问您这个事情判几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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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一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假如有必要细致了解,建议咨询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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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细情况可以进一步沟通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询问一下,我们是一家物业,在北京的东城有一个管理项目,有保安13人,前几天管委会告知不再签物业服务合同,这就导致保安无法安置,因为实际情况产生重大变化,此刻我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 2.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