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期满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解除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